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及措施清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生态环境工作有关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以推进改革发展为动力,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加强自然灾害防治,集中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提升应急管理和救灾减灾能力,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建设“美丽大连”提供良好生态环境做出贡献。

二、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发挥市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在工作中与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沟通交流,形成工作联动,共享监管信息,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涉及环境保护的问题及时移交,建立协调机制,共同推动工作开展。

(二)统筹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充分发挥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作用,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领域相关问题。下大气力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断加强投入,确保企业安全管理力量与企业规模相适应。推动企业不断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有效应用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双预防数字化、危化登记、包保责任人履职等系统,线上检查、调度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提高企业“三类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组织直管企业专业骨干人员开展交叉互检、经验交流,共同提升管理水平。

(三)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持续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企业加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特别加大对证照不全、整合期间的非法生产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检查,严禁未批先建及未经验收合格后进行生产的行为;汛期加强非煤矿山、尾矿库企业防台防汛工作的监管,通过电话、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对企业进行调度。

(四)协调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援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防汛指挥部统一部署和安排,坚持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力量建设,系统性提升防汛救灾能力,最大限度保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市防指部署,3月份至5月份开展防汛准备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整治。6月份至9月份,开展防汛应对工作,统筹防汛队伍建设和物资前置,强化监测预警。

(五)加强灾情管理,强化救助物资保障。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应急救灾物资保障,确保突发自然灾害情况下,应急救灾物资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

(六)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推动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类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提升我市应急救援队伍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救援能力。

(七)加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工作。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组织较大及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八)做好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一是推动各地区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工作,增强抗震救灾能力,强化各地震应急救援力量的组织协调;二是加强重点地质灾害点的专项预案实用性演练,确保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常态化运行。


来源: 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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