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及主要措施清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生态环境工作有关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以推进改革发展为动力,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加强自然灾害防治,集中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提升应急管理和救灾减灾能力,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建设“美丽大连”提供良好生态环境做出贡献。   

二、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发挥市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在工作中与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沟通交流,形成工作联动,共享监管信息,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涉及环境保护的问题及时移交,建立协调机制,共同推动工作开展。

(二)强化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督管理。一是认真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深入推进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为中心任务,以开展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环保隐患排查整治为主要抓手,以“一防三提升”为着力点,强化基础支撑保障,攻克一批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系统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从源头防范化解风险”“实现动态隐患清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二是落实各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专项工作。持续深化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推动“四个系统”建设工作,建立安全风险评估长效机制。开展安全设计诊断工作,有效提升中小型油气储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实施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完成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全覆盖培训。积极推广应用新版化学品等级系统,督促相关企业更新补录登记信息。督促相关企业更新核准“一书一签”,通过新版登记系统生成“一企一品一码”,为危险化学品危害信息高效传递和实施全生命周期精准监管提供基础支撑。

(三)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持续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企业加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特别加大对证照不全、整合期间的非法生产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检查,严禁未批先建及未经验收合格后进行生产的行为;汛期加强非煤矿山、尾矿库企业防台防汛工作的监管,通过电话、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对企业进行调度;巩固提升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经验和成果在全市推广。

(四)协调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援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重要讲话精神,践行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统一部署和安排,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防强台,积极推进防汛抗旱抢险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全面提高防汛抢险救援能力,强化抗洪抢险应急救援准备,综合协调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抢险救援各项工作,确保全市平安度汛。

(五)加强灾情管理,强化救助物资保障。加强灾情会商,及时高效统计报送自然灾害灾情。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应急救灾物资保障,确保突发自然灾害情况下,应急救灾物资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

(六)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推动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类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提升我市应急救援队伍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救援能力。

(七)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处置和应急保障工作。按照《大连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综合保障作用,履行综合防、专业救、抓统筹的责任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机制改革,形成上下一致、科学指挥、快速响应、高效扑救的应急指挥保障体制机制。紧盯重点时段,扣紧责任链条,督促开展野外火源管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大部门会商研判、森林火灾险情预警、装备物资补充储备、应急防灭火救援队伍和航空护林救援力量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及演练,提升应急准备能力。按照属地为主,统一指挥,协同联动,专业指挥,生命至上,安全指挥,因险而异,提级指挥的基本原则 ,建立健全一线扑火指挥机制,科学组织,妥善处置森林火灾,严防重特大火灾和人员伤亡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八)做好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推动各地区修订地震应急预案和地震演练工作,强化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工作;二是组织修订《大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调整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名单,强化市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确保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常态化运行。


来源: 安全生产行业协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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